• 索 引 号: FJ00117-0601-2025-0026
  • 文号: 闽交建函〔2025〕2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3-0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2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5-03-08 09:0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雷立斌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罗源县纳入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范畴的建议》(第1721号)已收,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3号)要求,省财政厅、工信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 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财建(2025)4号),明确2025年我省实行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由设区市按申报条件要求,报送1个联合试点县参与省级竞争性评审。我厅鼓励罗源县积极参与此次申报工作,并将配合省财政厅、工信厅将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2个试点单位上报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备案。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林瞻

  联系电话:0591-87077550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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