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7-3001-2021-0192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有 效 性:有 效 性:有效
备注/文号:闽交建〔2021〕12号 生成日期:2021-06-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交建〔2021〕12号

发布时间: 2021-06-30 11:43 浏览次数:{{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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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省公路中心、省运输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的部署要求,推进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现予印发实施,请各单位抓好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考评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9〕21号)同时废止。

  2021年,拟申报省级示范市的地市于6月29日前由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地市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申报省级示范县的县(市、区)将申报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地市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于7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此之前已按闽交建〔2019〕21号要求上报申请的地市,请按本文要求联合地市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重新上报申请。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28日

 

  福建省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扎实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加快补齐管护运营短板,促进全省农村交通均衡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示范活动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农村公路+”融合发展、管养体系健全、管护成效提升、客货运输便捷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农村交通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用进一步凸显。

  三、工作任务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将“四好农村路”纳入乡村振兴大局部署推进,主动融入农村产业、物流、环境、特色经济发展大生态中,强化多维融合,发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对乡村、产业布局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围绕提升治理效能、完善路网结构、增强服务能力深化示范创建,推进“融合发展、健全机制、创新示范、共治共享”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推动“农村公路+”融合发展

  1.完善农村路网规划。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发展和村庄规划分类及地理、人文、文化传统等因素,完善农村路网规划。以农村乡镇、村节点为重点,完善特色小镇、美丽休闲乡村、农林牧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特色农业基地和集聚提升中心村、特色保护村等路网连通度统筹优化穿乡镇农村公路干线、穿村路段规划完善乡镇、村路段临时停车设施,加强干线畅通水平;完善通自然村公路规划,加强农村路网与村内道路衔接,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城镇建成区或规划开发区域,除农村公路干线需穿越外,按城镇道路功能需求原则纳入城镇道路规划,不再新规划农村公路。

  2.提升乡村振兴保障。持续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重点推进县道路网提升和受益人口多“集聚提升中心村”通村公路“单改双”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加强通村公路次、差路段路面改造;兼顾公平,因地制宜推动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村入户道路衔接继续加大苏区、革命老区县农村路网改造支持,推进苏区、革命老区农村路网通达深度、通畅水平及安全出行水平提升。

  3.推动绿色发展品质提升。持续深化“路面完好、路缘清晰、标识醒目、设施完善、排水通畅、路域洁美”的养护管理标准实施,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与美丽乡村打造、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因地制宜建设,加大具有旅游功能路线的沿线环境修复和绿化品质提升,进一步推进县、乡路线路容路貌提升和交叉口整治,加强农村公路沿线生产道路岔口、群众休闲点的路侧停车点建设,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品质。

  (二)健全高质量发展机制

  4.深化路长制实施。完善省、市“路长制”领导机制,健全落实路长联席会议、动态任务清单、部门联合执法、考核通报等制度,夯实各级路长主体责任。强化乡镇职责落实,健全乡村道专管员奖优汰劣制度,充分发挥乡村道专管员作用,提升乡镇管养能力。结合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发挥乡镇在路域整治、路产路权保护方面的管理主力作用,探索乡镇实施路政审批和路产路权交通执法机制健全乡镇政府与县交通执法部门的协助机制,推动路域环境专项治理与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农村垃圾治理行动等同步实施

  5.简化农村公路审批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项目审批流程,以规划(项目库)代立项,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小型项目审批、设计、预算审核、采购、监督管理等程序,实施“填空式”报批,降本增效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实施。

  6.健全养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养护管理制度,强化病害调查,规范养护工程实施和资金管理制定农村公路养护定额编制细则,深入开展日常保养提质增效行动,规范日常保养考核制度,构建以路况评价为基础的绩效管理考核体系,提升养护决策和考核科学性。

  7.构建农客运行长效机制。坚持“一村一策”,在农村客运可持续运营、公益定位、政策扶持等方面下功夫,完善农村客运小型化、预约响应、片区经营、延伸线路、开通墟日或周末班车等运营模式,进一步构建乡村接驳运输体系,确保农村客运可持续。

  8.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整合邮政快递、供销、农业、交通、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物流快递联盟或客运企业牵头的联营配送、统一经营模式,多途径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让广大边远乡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三)巩固示范创新成果

  9.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推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美丽农村路创建,开展示范市建设和“最美‘福’路”评选;加强示范县、市动态监测机制,不断推动示范水平不断提升。力争“十四五”末,全国示范县达到20个以上,全国示范市3个以上,争创全国示范省。示范创建标准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重点进行动态调整。

  10.完善智慧农路管理体系。以绩效评价和过程管理为重点完善现行农村公路管理系统和APP应用,不断拓展系统应用范围,推进建设监管精准、养护管理高效、养护及时有效。强化信息系统运用考核,推进系统有效运行和信息维护常态化,提升农村公路智慧管理水平。

  11.深化灾毁保险制度。完善灾毁保险理赔方案和服务考核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灾毁勘察理赔、一次性定损单等机制,不断提升灾毁保险服务满意度,切实发挥保险“以丰补欠、无灾救助灾区”功能

  (四)构建共享共治体系

  12.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助推“四好农村路”机制,强化党的建设与中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中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号召力,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13.激发市场参与活力。建立以负面清单为主导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机制,推动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落实,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规范。推行零星工程、应急抢修工程与日常保养捆绑招标等模式,推进小修工程实施。

  14.调动群众积极主动性。利用好“一事一议”等机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养管理。强化阳光公开机制,发挥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巡查监督作用。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村)规民约,加强村民爱路护路意识。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将乡、村道养护纳入当地公益岗位,优先选聘当地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为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坚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增强广大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内容推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内容逐项细化落实,真抓实干,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厅直各有关单位、设区市、县共同推进、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省“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路中心、运输中心、交通保障中心按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上下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三)强化考核奖惩继续将“四好农村路”工作成效纳入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镇的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对获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给予500万元的养护项目资金激励。强化交通部门专项督导、考核、通报,实施督导评价结果、示范创建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安排、养护资金补助挂钩等激励机制,鼓励“多干多得、干好多得”。

  附件:1.福建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基本条件

        2.福建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内容及考评标准  

        3.福建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考评组织程序

   

  

附件: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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