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701-2024-0183
- 文号: 闽交强省办函〔2024〕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8-22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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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港口集团,省公路中心、省福州港中心、省交科发集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和省委、省政府《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推进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强省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交强省办函〔2024〕1号),经组织对你们申报的交通强省建设试点任务材料进行研究,主要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G15沈海高速泉厦段扩容工程设计数字化、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复杂山区公路特殊路段智慧养护技术、普通公路“福路贷”筹融资模式、数字化勘察平台研究与应用等34个项目作为第一批交通强省建设试点任务(详见附件1,具体要点附后),请各组织单位根据试点任务申报表,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福建省推进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交通强省办)报备。
二、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沟通对接,强化左右协同、密切协作,合力推进交通强省试点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三、统筹安排、全面推进、紧抓重点、突出实效,力争在交通+产业、交通安全、路桥技术、绿色交通、物流降本增效、新基建等试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省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考核和总结,推动试点任务实施,强化成果宣传推广。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交通强省办。每年1月15日之前试点组织单位负责向交通强省办报送试点工作年度总结。
我办将会同厅牵头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专家等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附件:1.福建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任务汇总表
2.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福州市任务要点
3.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漳州市任务要点
4.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三明市任务要点
5.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莆田市任务要点
6.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南平市任务要点
7.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龙岩市任务要点
8.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宁德市任务要点
9.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省高速集团任务要点
10.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省港口集团任务要点
11.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省公路中心任务要点
12.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省福州港中心任务要点
13.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省交科发集团任务要点
福建省推进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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