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强重大活动期间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运管城运〔2017〕17号

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局),福州市轨递交通运营管理处: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重大活动总体方案关于“安全第一、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尤其是做好"6.18"海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公共交通安全生产认识

  城市公交点多、线长、面广,城市地铁人员高度密集、环境相对封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对城市公共交通站场、运输车辆、驾乘人员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大公共交通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建立安全教育制度,通过安全学习、安全例会、技能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营运驾驶员技能素质和安全意识;在车辆发生突发情况时,要确保驾乘人员能够及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范和避免人员伤亡及事故损失扩大。二是加强资质条件审查与岗前培训,有效防止驾乘人员出现“带病上岗”等现象,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三、开展公共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认真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风险排查分析,排查掌握危险源和风险点。以公交、地铁站点客流秩序管理、车辆运营安全和夜间车辆停放管理等为重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等责任落实,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公共交通运输装备安全管理

  一是落实车辆定期维护制度。严格按要求做好车辆维护,加大对车辆轮胎、仪表、转向、后视镜、喇叭、制动等可视部件及灭火器、应急锤、车门紧急开关等应急设备的检查力度,确保车辆车况及设施设备良好。二是推广应用公交安全防护装置。以福州、厦门为重点,积极试点推广安装公交自动灭火、破玻璃等相关装置,加强公交运营安全防护。三是严格执行城市地铁运营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车调联控、岗位互控、标准化操作等行车作业安全规定;做好轨道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五、定期开展公共交通安全应急演练

  各地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应对自然灾害、运营事故、恐怖袭击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保障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培训,督促一线人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知识,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做到面对突发事件能够沉着、快速、有效、正确应对处置。

  请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局)、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处于6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阶段性情况报送省局城运处。

  联系人:朱翔,联系电话:0591-87078364,邮箱:fjygcyc@l63.com。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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