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闽交应急明电〔2024〕49号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50号)2024年10月22日2时,今年第20号台风“潭美”在菲律宾以东洋面上生成,5时中心距离菲律宾马尼拉偏东方向约72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为8级,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缓慢移动,强度逐渐增强,穿过菲律宾吕宋岛后,于24日傍晚到夜间进入我国南海海域。

  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10228时启动防台风IV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发展态势,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强化组织指挥,扎实做好防御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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