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2-0152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2〕1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2-06-02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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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局,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提升防暴雨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2〕10号), 预计今天傍晚到28日白天,南平、龙岩两市的部分有暴雨,其中南平市局部大暴雨,24小时雨量40-70毫米,局部超过110毫米。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5月27日16时30将防暴雨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将防暴雨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请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南平、龙岩交通部门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防汛预案,加强暴雨过程的防范和防御组织,强化安全防范,注意将隐患排查、转移避险、应急准备等措施落实到位,将防范工作做实。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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