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101-2023-0123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3〕4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3-09-0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Ⅱ级启动防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3-09-04 00:00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Ⅱ并启动防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353号),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946时中心位于台湾省高雄市近海海面,距离东山沿海约28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1级,30米/秒,趋向我省南部到广东东部沿海,可能于5日早上到上午在福建漳浦至广东惠来一带沿海登陆。4至6日,我省大部分将出现强降水。其中,中南部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部分乡镇有特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150~350毫米,局部60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100毫米。

  省防指于949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并启动防暴雨Ⅲ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并启动防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加强预案落实和值班值守信息报送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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