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101-2023-0122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3〕4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3-09-0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提升防暴雨应急响应为Ⅱ级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3-09-06 00:00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提升防暴雨应急响应为Ⅱ级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358号), 受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影响,9月3日至今,我省出现暴雨到大暴雨,部分乡镇出现特大暴雨,统计3日20时~5日22时累计雨量,共有25个县(市、区)的89个乡镇超过250毫米,6个乡镇超过400毫米。预计5日晚至6日我省中南部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累计雨量100~250毫米,局部35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120毫米。

  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于9523时将防暴雨应急响应提升为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将防暴雨应急响应提升为请各地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防御工作要求,结合省厅有关防御部署,毫不松懈地抓好防暴雨、防地灾等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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