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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的通知 _ 交通应急管理 _ 省交通运输厅
    •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3-0137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3〕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3-10-1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3-10-12 00:00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364号),今年第14号台风“小犬”103日16时中心距离台湾省鹅銮鼻偏东方向约420公里(北纬21.4度、东经124.9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6级(52米/秒,超强台风级)。预计“小犬”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4日夜间至5日早晨将登陆或擦过台湾岛南部沿海(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14-16级),5日白天进入台湾浅滩渔场,之后向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

      省防指于10317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级。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级。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启动或调整响应,周密部署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应对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3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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