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3-0136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3〕5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3-10-1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3-10-12 00:00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鉴于今年第14号台风“小犬”对我省影响趋于结束,省气象台17时解除台风预警Ⅳ级”和“暴雨预警Ⅳ级”根据省防指《关于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367号),省厅决定于10717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各相关地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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