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014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1-21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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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厅直各单位、武警交通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据气象预报,21日夜间到23日,全省将有300个以上乡镇气温达到0℃以下并出现降水。根据《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省减灾委决定于2024年1月21日12时启动低温天气IV级应急响应,省厅决定同步启动低温天气IV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细化安排部署防御工作,保障交通运输安全通畅。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值班值守。各地交通部门要加强防御工作组织调度,落实值班值守和突发信息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公路通阻及雨雪冰冻灾情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相关责任人要深入防冰灾一线,加强对相关易冻区域路段、除雪防冻物资储备仓库的指导督查,确保防御工作落实到位,措施得力、工作有效。
二、落实应急力量,加强防范处置。各级交通部门要督促公路养护部门及运营管理单位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的公路日常巡查、检查和养护,特别对已梳理排查出的公路易结冰点77处(其中高速公路21处、普通国省道56处)等冰冻灾害易发路段加强路况巡查、视频监控,及时开展预防道路结冰作业。
福州、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市及其余地市的山区、高海拔地区要提前调集除雪除冰抢险机械、物资就近集结,做好除雪除冰设备的检修调试以及融雪剂、砂、木屑、防滑料等除雪防冻物资的贮备和补充,合理安排调配养护生产力量,铲冰除雪班组和作业人员采取分片分线包干、必要时统筹调度支援等方式,提升道路结冰阻断路段的抢通组织效率。
三、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运输的影响,及时掌握道路运力保障变化情况,做好道路运力动态匹配、储备和预警,做好突发应急处置准备。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冬季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行车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发往低温地区的车辆应配足必需的保暧防冻用具以及防滑防冰雪设施,对低温恶劣天气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客运线路,应及时采取调班、停班等措施,并做好滞留乘客的疏导。
四、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好通行疏导。各级交通部门要对路网重点路段加强监测,提前做好疏导分流、应急保障等准备工作,防止恶劣天气导致公路拥堵效应叠加。对于因路面积雪、冰冻或灾毁而中断交通的,交通综合执法、公路养护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通行疏导,在阻车路段前后路口设立分流通行标志,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公路可变信息板、公路收费站口公告牌等方式,将低温预警信息、通行阻断、分流信息及时告知司乘人员和社会公众,提醒公众合理安排出行,缓解车辆滞留拥堵。
五、加强建设工程低温施工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参建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强化施工作业的防寒防突风防火防中毒等措施;低温天气下要停止易滑倒坠落的高空作业、停止易受低温影响质量的混凝土浇注作业;要加强寒潮影响地区交通一线作业人员、务工人员的防寒教育,备足防寒劳保物资,确保作业安全。
六、加强沿海作业防风管理。港航部门要督促港口经营人科学安排港口作业,重点做好客运和危险品运输码头、港口大型机械防风工作,受风浪影响严重区域要根据防风预案及时停止作业。客运航线、陆岛交通及渡口应按照恶劣天气及当地政府指令适时停航停渡。沿海一线在建工程注意加强防风安全管理,对工地防风预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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