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013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1-2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终止低温天气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01-27 00:00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厅直各单位、武警交通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省气象台1月25日15时解除低温预警根据减灾委《关于终止低温天气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明电20244号),省厅决定于12516终止低温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继续做好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后续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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