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136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1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6-1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升防暴雨应急响应为Ⅲ级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06-16 00:00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根据省防指《关于提升防暴雨应急响应为Ⅲ级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11号),2024年6月12日,我省北部地区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6月13日,南平、宁德、三明和福州四市的大部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余地区局部有暴雨。24小时累计雨量50-100毫米,局部18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80毫米。14-15日,中北部地区有暴雨,部分大暴雨;其余地区部分有中雨到大雨,局部暴雨。

  省防指于6月13日8时将防暴雨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将防暴雨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监测雨情汛情,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周密部署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扎实做好应对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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