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190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3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9-13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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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36号)。今年第13号台风“贝碧嘉”9月12日8时中心距离浙江温岭2270公里(北纬17.3度、东经140.0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8米/秒,强热带风暴级)。预计“贝碧嘉”将以每小时20-2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转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最强可达强台风级(15 级,48米/秒),趋向浙闽沿海。
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9月12日11时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请沿海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监视台风“贝碧嘉”动态,强化组织指挥,扎实做好防御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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