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203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4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9-28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46号)。今年第18号台风“山陀儿”已于9月28日8时生成,11时中心距离台湾省台东市东南方向约65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南方向移动,29日后转向西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岛南部沿海靠近,强度逐渐增强。
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9月28日12时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发展态势,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强化组织指挥,扎实做好防御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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