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197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3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09-22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41号)。2024年9月22日8时热带低压在台湾海峡生成,中心距离我省晋江偏东方向约135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为7级,预计将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南方向移动。
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9月22日9时30分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监视海上热带低压发展态势,落实好《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近期强降雨和热带低压会商情况的通报》(闽汛防办明电〔2024〕47号)要求,强化组织指挥,扎实做好防御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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