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209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4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10-0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10-06 15:50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18号台风山陀儿10月4日2时在台湾省屏东县境内减弱为热带气压于当日5时停止编号。福建省气象台10月4日8时解除台风预警Ⅳ级。根据省防指《关于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49号),省厅决定于1048终止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请各地各部门做好值班值守,周密部署防范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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