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220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5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10-29
- 有效性: 有效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54号),2024年第21号台风“康妮”10月29日14时中心位于台湾省台东市东南方向约780公里(北纬17.9度、东经126.6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 米/秒,台风级)。福建省气象台于10月29日17时将“台风预警”提升至Ⅲ级。
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10月29日17时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请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值班值守,密切跟踪台风动向,跟进落实防台风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强化海上防风避险,适时关闭沿海港口企业、海上客渡运航线及施工作业工地,加强人员转移避险、隐患排查,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
省内交通系统网站
省级政府部门系统网站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18 闽公网安备:35000899002号 闽ICP备11011339号-28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联系电话:0591-87077103
中文域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务闽ICP备11011339号-31
主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承办: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