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220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5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10-2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10-31 16:07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省防指《关于提升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54号)2024年第21号台风“康妮”10月29日14时中心位于台湾省台东市东南方向约780公里(北纬17.9度、东经126.6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 米/秒,台风级)。福建省气象台于10月29日17时将“台风预警”提升至Ⅲ级。

  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10月29日17时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请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值班值守,密切跟踪台风动向,跟进落实防台风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强化海上防风避险,适时关闭沿海港口企业、海上客渡运航线及施工作业工地,加强人员转移避险、隐患排查,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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