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221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10-31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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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
接省防指《关于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Ⅱ级并启动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57号),今年第21号台风“康妮”将于10月31日中午在台湾台东到花莲一带沿海登陆,尔后穿过台湾岛,在闽浙近海逐渐转向东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不排除登陆或擦过闽浙沿海的可能性。受其影响,10月31日至11月1日我省沿海海区和渔场有大风;中北部沿海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
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10月31日11时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Ⅱ级并启动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Ⅱ级并启动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风雨潮的影响,及时启动或调整响应,周密部署防范措施,坚决果断组织转移避险,扎实做好应对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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