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219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5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10-27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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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52号)。2024年10月27日17时,今年第 21 号台风“康妮”今天14时中心距离台湾省花莲市东南方向约135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转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最强可达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48-55 米/秒,15-16级),并逐渐向台湾省东北部海面靠近。
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10月27日17时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发展态势,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强化组织指挥,扎实做好防御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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