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218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5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10-2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10-27 15:56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第20号台风“潭美”10月25日10时中心距离海南省三沙市偏东方向约65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5米/秒,强热带风暴级)。预计台风中心将继续向偏西方向移动,对我省影响减弱。根据省防指《关于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51号),省厅决定于2024年102511终止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请沿海各地及相关部门加强管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恢复生产作业。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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