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222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5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11-01
- 有效性: 有效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60号),2024年第21号台风“康妮”11月1日6时中心距离浙江省温岭市南偏西方向约255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5米/秒,强热带风暴级)。预计将以每小时35公里的速度向北偏东方向快速移动,强度逐渐减弱。
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11月1日7时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同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风雨浪潮的影响,及时启动或调整响应,周密部署防范措施,务必坚决果断组织转移避险,扎实做好应对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全国交通系统网站
省内交通系统网站
省级政府部门系统网站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18 闽公网安备:35000899002号 闽ICP备11011339号-28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联系电话:0591-87077103
中文域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务闽ICP备11011339号-31
主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承办: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