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4-0222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4〕5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4-11-0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 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11-03 17:00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至级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60号),2024年第21号台风“康妮”11月1日6时中心距离浙江省温岭市南偏西方向约255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5米/秒,强热带风暴级)。预计将以每小时35公里的速度向北偏东方向快速移动,强度逐渐减弱。

  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11月1日7时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同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决定同步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风雨浪潮的影响,及时启动或调整响应,周密部署防范措施,务必坚决果断组织转移避险,扎实做好应对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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