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5-0108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5〕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5-30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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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高速集团,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省气象台于2025年5月28日9时将“暴雨预警”提升为Ⅲ级。5月28日,全省大部有暴雨,24小时累计雨量60-120毫米,局部16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60毫米。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5月28日9时启动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应急办决定同步启动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请各级交通部门认真贯彻省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本轮持续性强降雨防御工作。
一、加强防御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本轮强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降雨区集中、局地雨量大,防暴雨形势严峻而紧迫。各级交通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防汛形势的极端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深化协同联动,提升预警响应效能
(一)强化预警“叫应”机制
密切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第一时间获取并转发预警信息,确保“叫应”直达基层防汛责任人、交通站点、在建工地及一线作业人员,做到预警全覆盖、响应无死角。
(二)加密巡查监测
综合运用视频巡检、无人机巡查、人工排查等手段,重点对临江沿河、高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桥涵等高风险路段加密巡查频次,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闭环管理。
(三)严格交通管控
对已发生灾毁或存在严重隐患的路段,立即实施“应关尽关、应停尽停”,联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疏导,通过电子情报板、媒体等实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安全出行。
三、紧盯重点领域,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公路方面
加强对公路基础设施的巡查检查,特别是对高边坡、挡墙、桥梁、隧道、涵洞、排水设施等重点部位,以及临江沿河傍山段、高填深挖水毁易发段、危桥涵隐患点和已损毁路段的排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处置,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路段,要立即采取警示、管控措施,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二)道路运输方面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运、货运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 “病” 运营。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及时调整运输计划,对途经暴雨影响严重地区的班线,要视情采取暂停运营、调整线路等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加强对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旅客疏导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三)水路运输方面
加强对港口、码头、航道、渡口渡船等水运设施的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暴雨、防雷电、防大风等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渡口渡船,要坚决停止运营,并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四)在建工程方面
全面检查在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和驻地的安全隐患,重点对塔吊、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排查,落实防坍塌、防坠落、防雷击等措施。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要果断停工撤人,严禁冒险作业。
四、强化应急力量前置,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防汛防暴雨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应急抢险队伍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对各类抢险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性能良好,并提前将抢险物资、设备调配到重点区域和部位,做到随时待命、随时投入抢险。
进一步补充和充实应急抢险物资,包括砂石料、编织袋、抽水泵、应急照明设备等,确保物资充足、可用。同时,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领用制度,确保物资在关键时刻能够调得出、用得上。
五、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交警、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暴雨期间,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交通中断或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共同做好交通疏导、抢险救援、事故处理等工作,尽快恢复交通运输正常秩序。
通过媒体、短信、微信等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南,重点提醒山区、临水路段司乘人员加强防范。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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