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5-0131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5〕2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7-12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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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省防指《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为Ⅳ级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5〕18号),福建省气象台于2025年7月12日9时将“暴雨预警”降为Ш级,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省防指决定于12日9时调整防汛应急响应为Ⅳ级,省厅应急办同步调整防暴雨应急响应为Ⅳ级。请各地各单位持续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一、此次降雨过程局地累计雨量大,鉴于地质灾害的隐蔽性、滞后性和突发性,要继续加强地质灾害橙色及以上隐患点和高风险区的巡查排查。
二、要抓紧力量处置倒伏树木、道路积水溜方等险情,将影响降到最低,尽快恢复秩序。响应解除后,关闭关停的工地、道路、客渡等恢复作业营运之前,要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
三、周密安排好本周末的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力量,组织做好雨后巡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5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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