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5-0132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5〕2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7-12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5-07-14 08:00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高速集团,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终止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5〕19号),福建省气象台于2025年7月1217时将“暴雨预警”降为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省防指决定于7月121730分终止防汛应急响应省厅应急办同步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请各地各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及降雨趋势,强化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持续做好相应防范工作。要防范地质灾害滞后性,加强雨后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高挖填方路段等重点区域的巡查,落实“雨后核查”制度,及时处治安全隐患、消除致灾风险。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5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