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5-0142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5〕3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7-26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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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高速集团,厅直相关单位:
接省防指《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和做好暴雨防御工作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5〕28号):省气象台2025年7月26日7时发布“暴雨预警Ⅳ级”,解除“台风预警Ⅳ级”。省防指决定于26日8时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省厅应急办同步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根据气象预测今明两天我省仍有强降雨。今天,福州、莆田和平潭三市(区)大部、宁德(蕉城、霞浦、屏南、福鼎、柘荣古田 )、南平(政和、延平)、三明(尤溪)有暴雨,局部大暴雨;24小时累计雨量50-80毫米,局部12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70毫米。
请各地各部门按属地暴雨预警等级,及时启动或调整防暴雨应急响应,结合属地防指部署和本单位预案安排好周末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力量。加强检查调度,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要重点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和转移避险工作,发布防暴雨高级别预警时应第一时间“叫应”到相关责任人,加密公路巡查频次,扎实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隐患排查、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治理、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必要时果断落实关停管控,切实保障安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5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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