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7-0401-2025-0135
  • 文号: 闽交应急明电〔2025〕2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 2025-07-1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5-07-20 00:00

各设区市、漳州开发区交通局,平潭交建局,厦门港口局、沿海各港口中心,省高速集团,厅直相关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交通一支队三大队:

  接省防指《关于启动防台风Ⅳ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5〕20号)菲律宾以东热带低压今天02时加强为今年第6号台风“韦帕”,预计将以每小时253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最强可达台风级或强台风级(1314级),19日凌晨至上午移入南海北部海面,尔后逐渐向广东中部至海南岛东部一带沿海靠近。福建省气象台18日11时发布“台风预警IV级”,根据《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7月18日11时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为落实好防御部署,省厅应急办决定同步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可能带来的降雨影响,周密部署防范措施,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及时启动或调整响应,强化值班值守安排,安排好周末带班值守人员和应急处突力量,确保有情况及时调度处置。沿海高速公路和港口严格按照“三管三应三落实”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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