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开展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活动邀请供应商的方式为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为便于推荐活动开展,现对外征集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杨桥中路283号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项目联系人:于小燕
联系电话:0591-87717532
二、项目简况
1.项目内容:本次征集活动为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征集服务承接意向供应商。项目预算金额72万元,服务期限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建筑面积约7385.38㎡,室外面积约1890㎡。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等。
2.人员基本配备及要求:应不低于岗位所需总人数18人;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等。
3.物业服务费支付期次:合同款按月分期支付。
三、供应商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述物业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以提交申请材料,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申请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若被授权人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被授权人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7)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材料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8)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记录。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必须是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为 “(十四)物业管理”。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响应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应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见附件)。②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活动。供应商须对上述事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对本事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简介:提供一份供应商简介,格式内容自拟,以突出供应商实力、服务能力为宜。
3.供应商业绩:提供一份供应商业绩表,所列项目服务时间应为近三年。(见附件)
4.项目服务方案:通过对本项目建筑架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的了解,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物业服务整体思路及管理目标;
(2)项目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3)项目物业服务总体实施方案;
(4)项目人员使用方案;
(5)项目应急方案;
注:上述申请材料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每页须加盖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编制、装订和标识的材料将被否绝。
四、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提交申请材料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3.供应商应将申请材料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申请材料送达上述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其他
无论供应商是否被推荐,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供应商自愿参加,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