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报价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询价活动,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货物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二)询价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 19层办公室;
(三)项目内容:2024-2025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供应商,具体办公用品项目清单见报价单(附件1),共计133项物品。
(四)服务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有能力提供本询价公告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及报价文件材料:
1.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询价公告文件所述办公用品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必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
5.服务期内,采购清单内的所有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因政策或市场价格的变化等因素调整价格,应按中标价格执行。如需提供目录清单以外的用品,经双方友好协商,明确规格型号,按不高于市场价格执行;
6.询价单位必须满足供货响应时间要求,原则在接到招标方送货要求后 24 小时内, 建设将办公用品送抵至交货地点;
7.供应商需提供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1),供应商按报价单内所列物品清单,逐项进行报价,单项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清单内所提供的限价;
8.所有询价资料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2024-2025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询价资料”,在询价开标截止时间(11月25日上午9:30)前送交至我中心工作人员签收。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20日至22日。
四、询价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9:30前,逾期恕不接受。
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省交通质安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田女士 0591-87077689。
五、询价原则
中心采购办对响应公司的询价文件进行审查,以综合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实质响应的公司应不少于3家,否则询价作废。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询价文件作废,对恶意低价投标的,将视情况列入中心采购黑名单。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拥有上述条款的解释权。
附件:1.2024-2025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报价单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