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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2023年一季度 “开门稳”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交规〔2023〕4号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3-01-09 14:54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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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省高速集团、港口集团、公路中心、港航中心、运输中心、交通质安中心、交通造价站:

  为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2023年一季度“开门稳”工作部署,确保交通运输领域一季度主要指标保持平稳运行,助力全省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制定全省交通运输一季度“开门稳”方案。

  一、扩大有效投资,锚定“开门稳”目标

  (一)确保交通投资超千亿。确保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完成投资1000亿元、力争各领域投资全面超过2022年。一季度确保完成超280亿元。其中:高速公路建设240亿元,一季度完成超55亿元;普通公路建设与改造400亿元,一季度完成超116亿元;水运工程建设70亿元,一季度完成超19亿元;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等290亿元,一季度完成超90亿元。

  (二)推进新增开工超百亿。力争一季度新增开工建设沈海高速漳诏扩容龙海至闽粤界先行段、国道G235线漳平市桂林厚福至西园溪仔口段公路工程、同翔大道洪溪互通工程、晋新路快捷化改造工程、S318(联十四线)南靖县靖城棋盘社至牛崎头段公路工程(第二期)、国道G357线平和县安厚溪尾(云霄界)至白石段公路工程、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6号和7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等12个项目,总投资约137亿元。

  (三)保持运输生产稳增长。一季度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7亿吨,其中:福州港7125万吨、湄洲湾港2665万吨、泉州港1970万吨、厦门港5240万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430万标箱,其中:福州港82万标箱、泉州港48万标箱、厦门港300万标箱。

  二、实施九条措施,确保实现“开门稳”

  省厅将印发实施加大前期奖励促开工、优化绩效考核强激励、加快补链强链补短板、聚力乡村实事惠民生、壮大交通业态拓潜能、完善扶持政策强航运、落实四优先保畅通、保障大件运输增动能、做好春运服务畅出行等九条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实现“开门稳”目标。

  三、强化专项调度,全力保障“开门稳”

  (一)保持春节连续施工。各级交通、港口部门要积极主动调度春节期间的项目建设,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组织安排好重点项目关键工序、关键节点春节期间不间断施工,科学统筹人员及工期安排,做到设备不停、施工不停,确保“见形象、见进度、见成效”;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安全施工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春节连续施工、早复工与安全施工两不误、两促进。对于春节前计划完工的项目,要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二)推进项目提速增效。一要细化任务清单。各级交通、港口部门要以“一季度”开门稳为引领,对年度建设任务进行再分解、再落实,建立提速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鼓励项目间、标段间互相交流、互相学习,通过现场观摩、典型示范等活动,大力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提升建设水平和工程品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要强化差异化督查。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滞后项目、重大工程、民生关注项目的差别化督促,及时剖析研究对策,对症下药、靶向管理,提前化解风险瓶颈。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提升管理实效。三要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深入开展“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加快建立现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争创精品工程;持续强化省市县三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预警分析,完善预警分析结果的“月报告、月运用、月反馈”工作机制,加强关键环节、关键因素剖析和整改,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实施一批联合惩戒、清零一批安全隐患。

  (三)夯实各类要素保障。各级交通、港口部门要想方设法抓项目、促投资,做好一季度“开门稳”要素保障。一要落实加快前期工作,对列入《福建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交通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对新增高速公路出入口项目,以及无隧道、大桥的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下项目等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不超过2亿元的项目,在设计阶段可直接开展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二要协调当地政府将用地用海等指标向交通项目倾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保障相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交通项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会同自然资源厅将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内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三要建立领导挂钩重点项目机制,主动帮助协调项目生产所需的砂石、水泥、钢筋等材料物资,做好统筹调配,为工程加快推进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满足连续施工需求。

  (四)全面恢复道路客运。组织相关经营者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切实维护本辖区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正常运行秩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营运客车日常维护保养,加大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总成检查力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支持道路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运游融合等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各级交通、港口部门要加强本辖区“开门稳”工作组织领导,于3月底将实施情况按行业分别报省高速集团、公路中心、港航中心、运输中心。省高速集团、公路中心、港航中心、运输中心对各自行业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汇总,于2023年4月5日前报省厅,省厅将予以通报,并将各设区市、沿海港口“开门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3年度绩效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地市、港区,给予绩效考核加分。

  附件: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第一季度新开工项目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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