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通告

关于第二批符合验收条件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县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2024-11-04 09:38 浏览量:{{pvCount}}
| | | |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验收工作的通知》(闽交运函〔2024〕124号),省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10月下旬组织对全省44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县(市、区)验收工作。

  经验收,福清等30个县(市、区)符合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交通运输厅联系,联系人:叶国强,联系电话:0591-8707793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