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 2013-01-31 12:38
引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下称《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并将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全文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邮政编码:350001;咨询电话:0591-87077501)。
  一、概述
  2012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闽交办发〔2012〕23号),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网络
  我厅重新调整充实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组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厅分管领导按工作分工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抽调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了各单位和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名单,各业务处(科)室按各自职责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扎实推进公开工作。厅直具有行政职能的有关单位均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推进本单位、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群众关心热点,加大规划、政策类信息公开力度
  1、全面公开交通规划信息。2012年,我厅先后组织编制完成了新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路线实施方案规划,及时组织开展全省农村公路网规划调整工作,加快《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及整合后的厦门港、福州港、湄洲湾港三大港口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福建省沿海航道专项规划》评审工作,完成《厦漳泉国家公路运输组合枢纽总体规划》部省联合审查及《厦漳泉大都市区综合交通一体化规划》评审。规划编制过程中,均注重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交通管理部门、省直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相关专家学者意见,做好与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的衔接,编制过程公开、透明,编制结果公开发布,并作为制定年度交通发展计划的依据。
  2、大力宣传补助政策。针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规划调整的新情况,配合省政协开展了“进一步加快公路交通建设”专题协商和调研,广泛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系统意见,研究制定了新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省级补助标准》,出台《关于“十二五”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计划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省级补助标准比过去有较大的提升,并重点向一般发展水平县、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再分别上浮10%、5%。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厅网站向社会广泛宣传。
  (三)突出便民为民宗旨,全面推行阳光审批、阳光执法
  1、梳理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重新梳理了行政职权目录并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共有660项行政权。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逐一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修订《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形成讨论稿,待专家论证后印发执行。
  2、实施网上行政审批,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清理省级交通行政许可权,按照省审改办、数字办、效能办联合制定的统一要求重新编制《办事指南》,将审批环节统一压缩到5个以内,审批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新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已在省级审批平台上公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面实施网上行政审批,目前所有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批。2012年系统运行受理总量共计531件。
  3、建设交通综合执法数据共享平台,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布置相关工作,我厅正在积极搭建省厅与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省运管局、省高速公司的执法数据共享平台,目前已初步完成执法数据整合。同时,正在抓紧完善与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的接口,将实现我省省本级处理的所有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投诉处理、交通工程安全监管等行政执法案件一律在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上办理、公开。
  (四)突出交通重点建设领域,全力打造阳光工程
  1、加大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和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全面修订《福建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2011年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分定级,将考核结果通过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开发了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今年先后开展了3期培训,组织各地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设计、监理、试验检测单位相关人员录入项目、企业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不良行为和信用评价信息,逐步建立各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息档案。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完善全省“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设置“省交通运输厅共享专栏”,我厅通过该平台发布250多条信息。
  2、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一是落实招投标信息公开各项措施,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二是高速公路项目评标结果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和主要人员,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投标资料虚假行为。三是对投标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省厅网站进行实时公告,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被公告单位采取限制措施,使违法违规投标人及时得到惩罚,维护招投标的公平公正。2012年我厅在门户网站共公示102件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和采购等招投标评标结果。
  3、推进交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及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福建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栏”,及时公布标准化建设相关情况,推广工作成效突出单位的经验做法,专栏点击量达上万次。积极推进标准化考评系统建设,作为全国首批三个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测试的省份之一进行试点,目前是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开始网上考评员报名工作的省份。
  (五)优化内外网建设,提高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安全性
  1、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门户网站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功能。实现内外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传输的无缝对接,杜绝人工操作出错的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信息质量。严格落实公开时限,强调常规文件定期公开、紧急文件即时公开,定期公开频率为每周1-2次,将公开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以内。妥善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做到不擅自公开涉密或非我厅制作的政府信息,将保密审查纳入发文程序,依照有关保密规定对文件进行保密审查,指导各单位执行由经办人员初审、处(科)室负责人复审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的保密审查程序,有效杜绝网站泄密事件的发生。
  2、加强网站建设。我厅调研了多个省外交通系统政府网站以及省内优秀网站,充分借鉴好经验好做法,邀请省经济信息中心的专家进行技术指导,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优化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栏目,同时建立手机WAP网站,开发相应的APP应用,更加方便社会公众。
  (六)加强宣传,开展教育培训
  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参加省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在我厅举办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中开设信息公开培训课程,引导干部职工全面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我厅共完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45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63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交通扶贫情况信息、交通建设管理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行业监督管理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交通行业文明建设类信息、人事人才管理与机构编制情况、公共服务类信息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厅发挥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结合新闻媒体宣传、电子信息屏、电话热线等多种方式,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一是将主动公开的电子文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发布,实现主动公开信息100%上网。二是将主动公开的纸质文件每月按时送交省图书馆和省档案馆,方便公众查询。三是通过 “厅长信箱”、“政务信箱”、“依申请公开平台”及时回答网民的提问和建议。四是在厅机关大堂设电子显示屏,每天对一些重要信息进行滚动播放。五是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六是采用统一的高速公路“12122”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求助、咨询、投诉等业务,及时发布与人民群众出行相关的信息。
  2012年,我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访问量达228347人次,发布动态信息4475条,回复处理公众留言239件,开展在线访谈22期,电子信息屏公开信息772条。全省交通系统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中新社以及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发的报道超过1500条。“12122”服务电话累计接听615000人次,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出行咨询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历年累计26件。受理的主要方式是公民通过网上申请、信函申请等。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港口吞吐量、驾驶员培训、初步设计审批、收费公路的相关情况等。
  受理的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同意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2件,非政府信息或政府信息不存在的4件。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收费公路和战备公路信息,不予公开的理由是涉及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或密级文件不宜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2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由于国家有关部门没有出台具体的收费标准规定,我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仍为零收费,历年来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来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成绩,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仍待进一步挖掘,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更加突出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二是系统内部单位间信息公开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还需要增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及时答复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建议和意见。
  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细化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分要求过于原则,对于一些内容敏感的政务信息公开属性,需结合业务规范进一步完善各领域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综合运用业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制度进行判定。我厅将抓紧研究细化梳理重点公开领域各项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信息资源目录,依据依规界定政务公开范围和保密范围;二是加强公众互动,健全政务意见箱答复协调机制。建立统一咨询答复平台,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合作、运转协调、卓有成效的全省交通系统应答服务队伍网络,将网站打造对外宣传、交流互动的高效平台。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50

  639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50

  639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7

  2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3

  21

            3.信函申请数

  

  4

  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7

  2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

  1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

  4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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