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时间: 2014-02-07 10:52

  引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并将在厅门户网站(http://www.fjjt.gov.cn)予以全文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邮政编码:350001;咨询电话:0591-87077501;电子邮箱:bgs@fjjt.gov.cn)。

  一、概述

  2013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具有行政职能的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我省交通系统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全部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能够按照我厅统一部署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群众投诉并公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2013年我厅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开发了依申请公开办事功能,实现登记、转办、承办、回复等工作流程的信息化支撑,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捕获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信息。

  (二)拓宽公开渠道,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为加强信箱管理,我厅正在抓紧建设福建省交通运输系统网站咨询平台,全面梳理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及县市区基层单位在信箱答复方面的业务分工。平台建成后,公众将能够提交信息、实时跟踪办理情况,我省交通系统各级各部门可受理职能范围内的投诉、建议和咨询,实现“一站受理,全网协同”。

  (三)深化公开内容,推进交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推进审批、执法、规划、项目补助、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推行阳光审批

  1)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自2004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厅共开展六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行政审批大幅减少,至2013年减少到11项,除涉及跨地区、跨省和需转报交通运输部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已全部下放。

  2)建设行政服务中心。2013101日省厅行政服务中心正式运行,我厅及厅属6家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所有审批审核项目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承办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35大项179项。印发《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指南》,对每个项目在不同办理阶段涉及的事权分工、流程衔接、文书制作等进行详细规定,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控制时限,规范办事流程模式,确定了“经办初审、处室审核、领导批准”三个基本环节,部分因涉及面广且需公同其他政府部门联合办理的项目适当增加“外部会稿”等环节,确保“两个60%”,即办理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60%以内,办件率达办件总数60%以上。

  3)实施网上行政审批。涉及省级行政许可的事项按规定直接在省经济信息中心建设的网上审批系统运行。研发福建省交通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实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窗口收件、网上管理、审批、超时预警、流程跟踪、统计分析等服务大厅功能,2013年通过系统受理并办结682件事项,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2、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推行阳光执法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自2013111日起实施,涉及交通综合执法职权456项,此次修订主要对裁量基准幅度进行严格限定,合并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处罚基准,增加行政强制依据和强制方式,重新编排违法行为,新增违法行为代码,方便一线执法人员操作,可有效限制交通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交通执法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2013年我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系统在9个地市、85个县(市、区)交通执法机构投入使用,完成87个点的系统部署,安装系统终端154台,累计在系统办理案件6千余笔。在全省范围内部署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系统有效地促进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实施,避免交通执法同案不同罚、执法随意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误操作因素,能够有效地解决自由裁量权滥用,实现统一执法平台、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提升交通执法队伍服务公众的水平。

  3、加大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和补助信息公开力度,推行阳光补助

  1)加强规划管理。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我厅编制的各类交通发展规划的编制严格执行以下编制程序: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单位通过实地调研、综合协调,研究形成规划草案;经过初审、修改形成方案论证稿;组织专家评审、征求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形成规划评审稿;书面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经厅务会议审查同意,形成规划送审稿;按审批权限,报相应的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经批准的规划,在政府信息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信息渠道上公布(交通战备项目等国家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我厅目前正在实施的《福建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及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港口码头、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与应急保障、城市公交、交通科技、信息化、行业精神文明等专项规划,社会公众在我厅门户网站均可查阅。2013年新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由各设区市政府审批并公开发布实施。

  2)实行公开、透明的补助政策。以规划定计划,以计划定项目,以标准定补助。农村公路“以库立项、敞开计划”,以项目库管理替代年度项目计划管理,纳入项目库内的项目视同纳入计划。国省干线“以规划代立项”,补助标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按一般发展水平县、中等发展水平县、经济较发达县分别确定不同的省级补助标准,苏区、老区县适当上浮,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建设困难项目的资金投入。2013年我厅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快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交通运输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交通运输发展支持力度。我省现有各类交通运输项目省级补助标准已通过文件印发并在厅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

  4、加大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推行阳光工程。一是高速公路项目评标结果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和主要人员,接受社会监督。对交通建设项目项目法人、施工、监理、设计、设计咨询单位信用考核结果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公开AA级信用单位中标情况及信用考核结果失效情况,供项目招投标使用。2013年共发布招投标信息101条;二是对2013年度2起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事故信用处理通报,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公路水运丙级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意见后才印发许可决定,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5、加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开办“福建省交通运输安全专项综合整治宣传”专栏,及时发布安全专项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将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向社会公开,同时,还将厅直各单位、各设区市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选编上网,使公众能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动态和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我厅共完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35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67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交通扶贫情况信息、交通建设管理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行业监督管理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交通行业文明建设类信息、人事人才管理与机构编制情况、公共服务类信息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厅发挥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结合新闻媒体宣传、电子信息屏、电话热线等多种方式,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一是将主动公开的电子文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发布,实现主动公开信息100%上网。二是将主动公开的纸质文件每月按时送交省图书馆和省档案馆,方便公众查询。三是通过 “厅长信箱”、“政务信箱”、“依申请公开平台”及时回答网民的提问和建议。四是在厅机关大堂设电子显示屏,每天对一些重要信息进行滚动播放。五是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六是采用统一的高速公路“12122”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求助、咨询、投诉等业务,及时发布与人民群众出行相关的信息。

  2013年,我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访问量达305175人次,发布动态信息25846条,回复处理公众留言429件,开展在线访谈23期,电子信息屏公开信息762条,“12122”服务电话全年接听67万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3年,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历年累计32件。受理的主要方式是公民通过网上申请、信函申请等。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运输证办理、施工许可、财务经费、收费公路的相关情况等。

  受理的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同意公开的4件,部分公开的2件。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收费公路信息、财政决算和统计数,不予公开的理由是涉及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以及行政机关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的义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国家有关部门没有出台具体的收费标准规定,我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仍为零收费,历年来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及历年来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务公开目录与业务结合不够紧密,不同的人公开判断存在差异,主观性较强;二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信息缺乏信息共享,只对申请人公开没有其他未申请的公众公开办理过程、答复内容、政府信息文本,有时会造成同一份材料要向不同申请人反复提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目录梳理。对于一些内容敏感信息的公开属性,综合运用业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制度进行判定。抓紧研究细化梳理重点公开领域各项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信息资源目录,依据依规界定政务公开范围和保密范围;二是加强公众互动,健全政务意见箱答复协调机制。抓紧建立统一咨询答复平台,将网站打造对外宣传、交流互动的高效平台。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56

  675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56

  675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

  3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22

     3.信函申请数

  

  5

  1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3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

  1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6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4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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