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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教育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 2026-04-23    浏览量:{{ pvCount }}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教育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教育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福顺恒〔2026〕政招字第A-042号。

3.履行合同的期限要求:详见第三章商务要求。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培训天数

培训总人数

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单价(最高限价)

总价(最高限价)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1

1-1

全省普通公路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

2.5

4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2630

167200

1600

1-2

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质量提升培训班

2.5

53

54025

1-3

全省农村公路管理业务培训班

2

93

60545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磋商小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不合格。⑤供应商未提供网站查询结果不视为未响应,并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必须提供,不在资格承诺函范畴)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423日至2026年43017时00分00秒止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423日至2026年43017时00分00秒止;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需在第8.1条款时间内通过发送邮件办理报名,将购买采购文件款汇到代理机构账户---兴业银行账户(详见附件1),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2)发至邮箱(454477278@qq.com),未及时将“领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按规定填写信息、缴费、获取文件,未办理报名,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579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579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19号

邮编:350004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591-87078194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洪路363号4层、5层

邮编:350002

联系人:晏静、王桂香、林瑞宏

联系电话:13859088048

14、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站:http://jtyst.fujian.gov.cn/fjgl/。

 


[附件下载]
  • 附件1:账户信息.docx
  • 附2:领取文件登记表.docx
  •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19号
    技术支持:福州达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